一、考調對象
全省范圍內正式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好,中共黨員;
2.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強烈的敬業(yè)精神和奉獻精神,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寫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能熟練操作有關辦公軟件;
3.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2014年10月(含)以前參加工作,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不符合考調規(guī)定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等有關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合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