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屆畢業(yè)生最高學歷、學位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學位者,不予聘用。
(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4)中填寫的內(nèi)容一致。取得應聘資格的應聘者的學歷、學位、職稱須進行鑒定、登記,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可追究個人法律或經(jīng)濟責任。
(三)年齡要求:教授(正高)45周歲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本次招聘應聘者年齡的計算以本人身份證記錄的出生日期為準,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四)有關招聘事項及擬引進人員名單等,可登陸中共東莞市委黨校網(wǎng)站查詢(http://dx.dg.gov.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