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