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打字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二)打字測試。為電腦中文聽打錄入,考察打字速度及正確率。
(三)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人員。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形象舉止。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