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體能測評等步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chǔ)知識和公安基礎(chǔ)知識測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招聘計劃為1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招聘計劃為2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二)面試
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形式,全面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zhì)。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判定,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以百分制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面試結(jié)束后當場宣布。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三)體能測評
按照考試總成績,招聘計劃為1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選,招聘計劃為2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選(按比例計算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選不足1人的按1人計算)。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身體素質(zhì)是否符合要求,測評成績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測評項目及標準為男1000米跑(≤5′00″)、女800米跑(≤5′00″),縱跳摸高男(≥235CM)、縱跳摸高女(≥200CM)。凡是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