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將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yè)院校、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