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力度,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yōu)化縣鄉(xiāng)領導班子結構,全面提高縣鄉(xiāng)領導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德才兼?zhèn)?、群眾公認的干部脫穎而出,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和省委組織部《關于2012年州市、縣公開選拔處、科級領導干部組織統一考試的通知》(云組電明〔2011〕148號)、《關于2012州市、縣競爭性選拔處、科級領導干部有關事項的通知》(云組電明〔2012〕16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爭性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和選拔范圍
(一)競爭性選拔的職位
1、中共施甸縣委黨校副校長1名(副科級)
2、施甸縣水務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3、施甸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4、共青團施甸縣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
5、施甸縣接待辦副主任1名(副科級)
6、施甸縣太平鎮(zhèn)人民政府副鎮(zhèn)長1名(副科級)
7、施甸縣木老元鄉(xiāng)人民政府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8、施甸縣萬興鄉(xiāng)人民政府副鄉(xiāng)長1名(副科級)
(二)職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注重調查研究,作風深入扎實;密切聯系群眾,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
(三)職位具體要求
1、中共施甸縣委黨校副校長職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從事教育教學及相關工作3年以上,中共正式黨員。
2、施甸縣水務局副局長職位要求:水利類、建筑類等相關專業(yè)畢業(yè)或具有相關資格證書,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熟悉水利、水電、建筑工程等方面知識和政策業(yè)務,并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
3、施甸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副局長職位要求:中文、新聞宣傳、旅游相關專業(yè)畢業(yè),或者具有從事新聞宣傳、旅游相關工作經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4、共青團施甸縣委副書記職位要求: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熱愛共青團和青少年工作,須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5、施甸縣接待辦副主任職位要求:語言表達能力強,善于與人溝通,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6、鄉(xiāng)鎮(zhèn)副鄉(xiāng)(鎮(zhèn))長職位要求:熱愛基層工作,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
(四)選拔范圍
1、施甸縣水務局副局長面向全省競爭性選拔。云南省鄉(xiāng)鎮(zhèn)(含鄉(xiāng)鎮(zhèn))以上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大學生村官中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其他副科級職位面向全縣競爭性選拔。施甸縣鄉(xiāng)鎮(zhèn)(含鄉(xiāng)鎮(zhèn))以上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大學生村官中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競爭性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報名參加本次競爭性選拔的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選拔職位的具體要求,且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職);全省統一選聘且在崗在職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含已進入鄉(xiāng)鎮(zhèn)黨委班子及考錄到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的資格。
2、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怒族、阿昌族、獨龍族、基諾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學歷放寬至大學專科以上。
3、施甸縣水務局副局長職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團施甸縣委副書記職位年齡要求26歲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職位年齡要求28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黨紀處分規(guī)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滿的;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的;因其它原因不適合報考的。
三、競爭性選拔的工作步驟
競爭性選拔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jiān)督電話,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公告。于3月15日及時下發(fā)《競選通知》到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同時通過施甸縣電視臺和施甸縣電子政務網發(fā)布競選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拔職位及職位要求、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選拔工作程序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報名時間從2012年3月15日開始至3月25日截止。報名人員報名時須填寫《保山市2012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含電子文檔),《報名登記表》可在保山黨建網、施甸縣人民政府網上下載。每個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限報1個職位。報名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任職通知或職務聘書、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證件的原件,并附復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接受資格審查。根據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由縣競選辦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8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的競爭性選拔職位。資格審查情況由縣競選辦復審合格后,由縣競選辦發(fā)放準考證。
(四)筆試。筆試統一定于4月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試題由省委組織部制作,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則命制,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評卷由省競選辦統一組織。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施甸縣電視臺、施甸縣電子政務網統一發(fā)布公告。
(五)面試。面試定于4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兩項相加來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施甸縣電視臺、施甸縣電子政務網等媒體統一公布。
(六)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提出競選職位的建議人選。
(七)研究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報縣委常委會研究任用。
根據中央《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縣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選拔職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后,對每個職位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推薦、提名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節(jié)假日除外)。
(九)辦理任職手續(xù)。公示后,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全縣各職位選拔結果在施甸縣電視臺、施甸縣電子政務網等媒體統一發(fā)布公告。
委任制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職滿一年后仍需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xù)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施甸縣競選辦負責解釋。
施甸縣競選辦地址:中共施甸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咨詢電話:0875-8126944
0875-8121233(傳真)
舉報電話:0875-12380
施甸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