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2.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5年(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9月30日,含試用期)。
3.通過調任、公推比選、換屆選舉等形式進入公務員隊伍,或單位列入參公管理范圍后登記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必須具有5年以上本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選職位專業(yè)要求。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中相關要求為準。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