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全市符合遴選條件的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單位)在職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大局觀念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扎實的文字功底、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具有文稿工作經歷;
2.中共黨員,身體健康,35周歲及以下;
3.在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單位)工作滿2年及以上;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和年齡計算均截至報名第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