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在報名表(電子材料)右上角粘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電子材料),jpg格式。招聘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通過附件上傳相關材料的掃描件:
①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外事管理:學歷學位證書(本科、研究生階段)、身份證、英語六級成績(425分以上,或一年及以上英語國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家或省計算機二級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如無計算機等級證書,須提供修學計算機相關課程成績合格證明)等。
②校團委工作人員:學歷學位證書(本科、研究生階段)、身份證,本科階段擔任過班長、團支書或學生會副部長以上職務的主要學生干部的證明材料等。
2、各招聘崗位的考試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