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崗位人數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核對象,各招聘單位對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