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寧夏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招生組織考察內容是什么?
答:組織考察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fā)[2015]44號)進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人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導致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可能影響工作安全或損害國家利益的;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考試加分或獲得考試資格的;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行為的;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不得錄用為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