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擬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會崗位合同制職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會崗位合同制職員19名,主要從事財會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為市公安局直屬部門及所屬各分局。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輔助類合同制職員,享受珠海市市直單位輔助類合同制職員薪酬福利待遇。
三、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愿意履行技術輔助人員義務;熱愛公安工作,政治思想素質(zhì)好,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的工作精神和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二)具有較好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9日以后出生),中級會計師或經(jīng)濟類中級技術職稱,具有較強的財務專業(yè)知識;
(四)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
(五)珠海戶籍;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寫作能力和計算機專業(yè)技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報名資格: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受過刑事、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應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6日至19日(報名時間截至20日零時)。
2.報名資料:《珠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財會崗位合同制職員報名表》(見附件),戶口本、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及獲獎證書,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張。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nèi)將相關報名資料電子版(資料拍照或掃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zhgajbc@163.com,并在郵件標題上注明“招聘財會崗位職員+姓名”字樣(如:招聘財會崗位職員+張三)。
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應聘人員攜帶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珠海市委黨校(梅華東路276號)進行現(xiàn)場確認。經(jīng)審核確認材料齊全,符合報名資格的應聘人員,發(fā)給準考證。人員名單于8月21日在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網(wǎng)站公布。
(二)考試
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筆試結束后,通過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人員參加面試。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安局劃定。
1.筆試。
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在珠海市委黨校進行筆試(入場時間、注意事項等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考試范圍包括會計理論、實務及財務分析等內(nèi)容(不指定任何教材)。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通過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網(wǎng)站公布。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于8月23日上午8時前到珠海市委黨校候考(8時后未到場的取消面試資格),8時30分開始面試。面試采取問答的形式進行,面試順序現(xiàn)場抽簽確定,主要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當場考察,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體檢及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聘人數(shù)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合格考生總數(shù)少于職位招聘人數(shù)的,總成績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8月23日在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網(wǎng)站公布。
1.體檢。參加體檢人員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7時30分在市公安局警官文化活動中心(香洲區(qū)春風路328號,新港機動車檢測站對面)一樓大堂集中,統(tǒng)一前往我市三甲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考察??疾炜忌嗡枷?、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
(四)公示
根據(jù)考生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珠海市公安局網(wǎng)站、珠海市職員服務中心網(wǎng)站、珠海人力資源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五)錄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結果報市職員服務中心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從考生考試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1.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時辦理人事調(diào)動手續(xù)的;
2.未服從組織安排的;
3.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作弊及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4.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6.因公示有異議經(jīng)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
7.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42577,投訴監(jiān)督電話:8641477、8642623。
珠海市公安局
2016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