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2.通過初審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3.面試實施3天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應提供《報名表》(要求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的署名文章等掃描件或電子版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張進行現(xiàn)場核驗,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面試。若資格審查不合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儯焦P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5.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