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2016年國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師〔2016〕4號)、《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辦法的通知》(甘教廳〔2013〕73號)、《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面試工作的通知》(甘教師函〔2016〕24號)、《慶陽市教育局 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面試工作的通知》(慶市教〔2016〕153 號)要求,現(xiàn)將寧縣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2016年8月9日至8月10日,8月9日7:00在城關小學會議室召開面試考生安排會,所有進入面試考生務必按時參加。
二、 面試地點 寧縣城關小學。
三、面試對象
面試人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嚴格按照我縣公布的各學段對應學科招聘計劃的120%確定面試人員(凡出現(xiàn)小數(shù)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已經(jīng)與設崗縣簽約的2016年農(nóng)村教育碩士直接安排進入特崗計劃,不再參加面試。參加面試共119人,其中:文科25人,理科12人,學前教育82人(名單見附表)。
四、面試分組
面試分為兩個組,小學文理科組和小學學前教育組,其中語文、英語、政治、歷史、數(shù)學、化學、生物、特殊教育考生為小學文理科組;學前教育考生為小學學前教育組。
五、面試比重
面試實行百分制,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六.面試方式
小學文理科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人員在規(guī)定的說課內(nèi)容中隨機抽簽確定說課題目,然后根據(jù)說課題目集中30分鐘時間進行單獨備課,30分鐘后,統(tǒng)一收取說課稿,按抽簽順序進行說課。說課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1)說課:說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包括考生備課、教具準備、板書設計、上課、課堂組織能力,考生的教態(tài)、班級管理經(jīng)驗,以及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等。說課主要闡述對某一章節(jié)(課時)教材內(nèi)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陳述的主要內(nèi)容有:某一章節(jié)(課時)內(nèi)容在教材知識體系中的地位,教學目標確定,教學重點難點的突破,教學過程的設計,教學方法的選擇等。
(2)說課內(nèi)容(說課所需教材由考生自備,含上下冊):
小學語文: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學數(shù)學: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學英語:六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
思想政治:九年級 人民教育出版社;
歷 史:九年級 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 學:九年級 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 理:八年級 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 物:八年級 人民教育出版社;
特殊教育:用手語說六年級人教版語文科目。
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語言表達能力及教師藝術素養(yǎng)展示方式進行。語言表達能力試題由考生隨機抽簽確定,藝術素養(yǎng)展示內(nèi)容由考生自選自定。語言表達能力及教師藝術素養(yǎng)展示時間12分鐘,滿分100分。
(1)語言表達能力:有關幼兒教育、專業(yè)學習、工作愿望等方面的問題;朗誦或講述所抽取的中外優(yōu)秀兒童文學作品。
(2)教師藝術素養(yǎng):才藝展示主要考察考生教師藝術素養(yǎng),考生分別從音樂(聲樂或器樂)、舞蹈、美術(繪畫或手工制作)三個方面進行才藝展示。
音樂考試內(nèi)容:唱歌或器樂演奏任選一種展示。唱歌自選一首中外歌曲演唱,美聲、民族、通俗三種唱法均可,自備伴奏音樂一律用移動U盤儲存;器樂考生自選一首中外樂曲演奏,電鋼琴、電子琴、音響由考務組準備,其它樂器自備。
舞蹈考試內(nèi)容:成品舞或舞蹈片段。舞蹈種類、風格不限,自備伴奏音樂一律用移動U盤儲存。
美術考試內(nèi)容:教學掛圖繪制或玩教具制作,主題自定,形式不限。繪畫用A3試卷紙統(tǒng)一發(fā)放,畫具自備;手工制作用具材料自備。
七、有關要求
1.面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8月9日和8月10日兩天進行,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8月9日7:00由本人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擇業(yè)通知書(就業(yè)報到證)、戶口本(戶口遷移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成績合格單(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筆試成績合格單)等原件到寧縣城關小學參加面試,證件不齊全者,不得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參加面試時,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不得穿奇裝異服和佩戴任何標志性飾物;考生進入考點后,要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喧嘩吵鬧、威脅工作人員;考生進入考場只報面試順序號,不得說出自己姓名。如違犯規(guī)定,當場取消其面試資格。
寧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