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交警大隊城南中隊招收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來源:吳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1169 次 日期:2016-08-05 15: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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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據(jù)《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交警大隊城南中隊在蘇州市區(qū)范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執(zhí)勤類警務輔助人員12名,相關要求如下。

一、招收崗位人數(shù)條件

崗位:本次招錄崗位為交警中隊交通執(zhí)勤類崗位10名、文員類崗位2名。

性別:男、具有蘇州市區(qū)戶籍;交通執(zhí)勤崗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員崗位大專以上學歷,能夠熟練操作運用計算機、熟練運用AotoCAD繪圖軟件和辦公自動化軟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

二、報考條件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警務輔助人員,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招錄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qū)戶籍,退伍軍人優(yōu)先。

4、年齡在25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0.8(標準對數(shù)視力達4.9)。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以及辦公自動化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駕駛證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至城南交警中隊(寶通路1號)進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報名截至日期2016年8月13日止)。

2、體檢。

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確定體檢對象。

3、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

4、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城南交警中隊辦理就業(yè)報到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吳中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保障,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交警大隊城南中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65138818。

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交警大隊城南中隊

二0一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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