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資格確認單,經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二、面試考生在進入面試考點集中封閉后,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三、通訊工具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面試考場,攜帶者應在候考室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前,考生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入面試室。
五、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真實姓名及相關信息,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在規(guī)定的草稿紙上作記錄;沒聽清提問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忌_始答題時需向考官報告“開始答題”,答題結束時報告“回答完畢”。到達規(guī)定時間,考生須及時停止答題。
六、面試結束后,考生在得到準許離場的指令后應立即離開面試室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績。離開時不得帶走草稿紙等任何面試資料,并不得返回考場和候考室。
七、面試考生違紀或嚴重擾亂面試秩序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