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要求,現(xiàn)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7月13日— 7月21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 點:和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訊地址(郵編):和平區(qū)新興路38號(300070)
電 話:58117680
聯(lián)系人:龐 君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yīng)告知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受理機構(gòu)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和平區(qū)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2016年和平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表,詳情請參考: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mmocpaognnebbodkdcapfopklbljheg/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60713164943602&moduleIDPage=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