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江西省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調劑入闈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各調劑崗位缺額數,按報名調劑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調劑入闈面試人員(見附件1)。
二、經調劑后面試人數仍不達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可參加面試。
三、各招聘單位的面試公告將分別在當地政府、人社和教育部門網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陸相關網站查看或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四、因資格不符或已入闈人員放棄產生的面試缺額,可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考該崗位及調劑到該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規(guī)則如下:
1、已入闈調劑崗位的人員,不得再參加原報考崗位的遞補。
2、在原報考崗位和調劑崗位均可遞補的人員,只能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一個遞補入闈,并向雙方招聘單位出具承諾書(見附件2),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3、遞補人員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時產生的缺額,由面試單位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遞補。
4、遞補出現并列分數時一并入闈。
5、對無人可遞補的崗位,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五、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時缺席、遲到或違紀的考生,其面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2、對于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招聘單位可以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決定是否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3、如果同一崗位面試人數較多,需要2個或2個以上面試考官小組共同完成時,應對面試成績進行修正。修正公式為:考生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得分×(同一職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應先去掉異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個最高、最低分。
六、按照贛教發(fā)〔2016〕2號文件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幼兒園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60÷筆試總分)。例如: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兩科總分200分,考生實際得分12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而考生實際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7月1日
附件:
1、調劑入闈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hrss.jiangxi.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ID=12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