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教育局、學校、2013年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浙教電傳〔2010〕188號)),現就2013年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為農村學校培養(yǎng)教育碩士師資計劃研究生)入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2013年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所在學校配合教育局做好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的考核工作,在《2013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上,填寫學校對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的任教考核意見(其中第三年的任教考核意見,如果沒有正式考核,可另附頁填寫非正式考核意見)。各學校將登記表中所有內容復印一份(連同非正式考核意見)按序裝訂好后,在復印件封面注明“本件與原件同”并加蓋學校公章和教育局公章,于2016年6月24日前寄回我校研招辦。另外,2013年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應將本人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寄研招辦。
二、研招辦根據考核情況(三年考核都必須合格),確定可入學2013年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名單,6月30日前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審核結果,并發(fā)布正式的入學通知。任教未滿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應入學的2013年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于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在浙江師范大學脫產一年補修落下的教育碩士課程,并進入學位論文環(huán)節(jié);期間各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現所在學校請勿安排他們其他工作。
四、在規(guī)定的入學報到時間(初定為2016年9月初),攜《錄取通知書》和《2013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等材料報到入學(詳見屆時收到的入學通知)。繼續(xù)留在當地任教的“碩師計劃”研究生,不轉檔案。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人學校不再續(xù)聘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必須向我校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核實后將檔案轉至我校。教材一般由自己購買,學習期間住宿費、資料費、往返交通費按照當地教師脫產學習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聯系方式: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浙江師范大學研招辦 321004
電話:0579-82283026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就業(yè)辦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