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于2004年依法成立,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屬于通用類的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負責接受采購人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根據(jù)目前工作需要,我中心擬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一)1名合同制財務人員。
(二)1名合同制宣傳編輯人員。
二、招聘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一)財務崗位職責
1、根據(jù)財務機構職責,按照分工具體承擔相關財務業(yè)務工作;
2、完成中心領導及財務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宣傳編輯崗位職責
1、根據(jù)部門職責,按照分工具體承擔宣傳編輯、信息統(tǒng)計等工作;
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財務人員任職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yè)操守;
3、身體健康,具有全國統(tǒng)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相關專業(yè)),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5、具有會計師專業(yè)資格證書,熟悉國家財務、稅務、會計、審計等有關法規(guī)政策并能熟練運用;
6、能熟練運用財務軟件(例如用友、金蝶等);
7、具有4年以上相關崗位從業(yè)經驗。
(四)宣傳編輯人員任職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yè)操守;
3、身體健康,具有全國統(tǒng)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或新聞傳播學類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
5、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6、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PhotoShop等繪圖軟件以及視頻編輯軟件;
7、具備較好的文字功底和獨立工作能力。
8、具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從業(yè)經驗。
三、報名辦法
(一)公布職位
2016年5月30日起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hrssgz.gov.cn)、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wǎng)站(http://www.bcmegp.com)、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網(wǎng)站(www.gpcgd.com)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網(wǎng)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下午5:00,共3個工作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6月10日-6月15下午17:00前打印準考證。
2、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wǎng)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及打印準考證。
3、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若報考人數(shù)未達開考比例,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開考或相應減少該職位招考的崗位數(shù)。
(三)資格初審
1、采取系統(tǒng)自動審核的方式,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系統(tǒng)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筆試。
2、報名人員填寫的身份證明、教育情況、工作情況、計生情況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3、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初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范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和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網(wǎng)站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陸上述網(wǎng)站查詢。
4、根據(jù)各崗位人員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人選,不足的情況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二)面試
1、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考生須于面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全程錄像或錄音。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
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單。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jiān)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確認。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忌荚嚳偝煽儾⒘械那闆r下,以面試分數(shù)優(yōu)先;考生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導致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按照相關規(guī)定增加考試環(huán)節(jié)。
五、招聘程序
經網(wǎng)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及公示后,確定選用人員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xù)。
六、工資待遇
按相關規(guī)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zhí)行。實施勞動合同制,正式入職后按國家規(guī)定購買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勞動合同制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招用。
七、本次招聘工作報名咨詢電話:020-62791666(財務)、62791636(文秘),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62791675,網(wǎng)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020-83126088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