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人考函〔2016〕10號
各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駐菏有關部門(單位)人事科(處),各大企業(yè):
現(xiàn)將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23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zhí)行。
縣區(qū)應試人員或單位應于5月31日前,將初、中、高級報名材料送到本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資格初審(各審核點情況一覽表見附件),并由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應試人員的初、中、高級由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后,統(tǒng)一報送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
各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于2016年6月2日至6月3日,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單位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菏澤市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2樓大廳5號窗口)辦理應試人員報名資格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一、初中級現(xiàn)場審核和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一式兩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審核確認方式:
報考高級審計師的需將下載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使用),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辦公室(菏澤市桂陵路3999號1201室)審核,并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意見”欄蓋章。審核完成后,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確認手續(xù),須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原件一份;
4、《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各縣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及市直各初審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應試人員報考條件,對偽造證書和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其他考務工作均按照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23號)的要求執(zhí)行。
菏澤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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