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綜合評價錄取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我校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學校組織專家組對初審合格的1872名考生的競賽加分獎項材料進行審核,經(jīng)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現(xiàn)將初審合格考生的加分獎項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日期為5月24日起至5月31日止。相關說明如下:
一、公示內容中的競賽加分項目及等級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委員會予以認定,同類型(學科)獲獎只記最高獎,不累計加分。
二、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文件精神,對于偽造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對公示獎項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校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26019
招辦電話兼?zhèn)髡妫?513-85012170
監(jiān)督電話:0513-85012062
附件:南通大學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加分項目公示
http://zs.ntu.edu.cn/news/News_View.asp?NewsID=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