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3月11日發(fā)布《重慶市渝中區(qū)2016年2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現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現場資格審查由渝中區(qū)人力社保局組織。按規(guī)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本人持有關證件材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一、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5月9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點:渝中區(qū)和平路211號6棟206室
電話:63765136
二、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
1.準考證;
2.身份證;
3.畢業(yè)(學位)證,在國(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4.考生報名信息表;
5.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
6.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的考生以及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必須提供加蓋所在單位及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3月24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xù)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事項
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渝中區(qū)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016年4月27日
附件:渝中區(qū)2016年2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公示表
詳情請見:http://www.cqyzrsj.gov.cn/a/gzdt/2016/0428/2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