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嵩縣交通管理隊伍建設,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為嵩縣交警大隊招錄20名交通協管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交警大隊牽頭,人社局配合,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為我縣交警大隊選拔優(yōu)秀協管員。
二、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男性協管員共20名(非在編),其中未就業(yè)大學生和未就業(yè)退伍兵各10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 對象
具有嵩縣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4日后出生),身高172cm以上,未就業(yè)退伍兵和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就業(yè)畢業(yè)生。
2、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自愿從事交通管理協管員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服從組織分配,符合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并熟練掌握駕駛技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公開招聘程序包括信息發(fā)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環(huán)節(jié)。
1、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嵩縣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網站(www.songxianrc.cn)和嵩縣電視臺等媒體發(fā)布招考信息。
2、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5日至6日
(2)報名地點:嵩縣交警大隊二樓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未就業(yè)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和未就業(yè)退伍兵分類報名,每人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畢業(yè)生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退伍兵需持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到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查、報名,填寫《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報名登記表》(從嵩縣人才網下載)。報名成功后交納考試費、信息采集費42元。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報名條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統(tǒng)一發(fā)放《準考證》。開考比例不足2:1的分類遞減相應招聘指標。
4、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6年5月13日報名考生持身份證、報名票據到縣交警大隊二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14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交通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及寫作能力,考試時間90分鐘,筆試滿分100分。
(2)面試
面試人選分類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指標1:1.5比例確定,名額不足分類依次遞補。對參加面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及舉止儀表等進行綜合考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 50% + 面試成績x 50%,按指標分類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公示。
5、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招聘比例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忌偝煽儾⒘袝r,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進入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
6、公示
根據考試有效成績和體檢等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通過嵩縣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網站信息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7、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即為嵩縣交警大隊聘用協管人員,被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按要求履行報到手續(xù),實行勞務派遣(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個月),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人員管理及待遇
工作內容、上班天數及作息時間按嵩縣交警大隊管理制度執(zhí)行。合同期內工資待遇由縣財政按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執(zhí)行,社會保險等待遇由嵩縣交警大隊解決。
合同期內每年由交警大隊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進入本人檔案,作為續(xù)聘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之一。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如需用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