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關于2016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符合條件的2016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員條件
(一)對象范圍
2016年普通院校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且具備以下條件:
1、河南省內戶籍;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二)學歷標準和普通話等級要求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前期準備工作
申請人在提交材料及現(xiàn)場確認前,須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申請人須于2016年6月27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
2.、申請人到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現(xiàn)場報名時間:4月18日至22日
申請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類)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普通話等級證、學歷證書原件)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報名,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申請人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
2、體檢時間:4月23日上午
申請人持身份證和體檢表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3、網上報名時間:4月18日至29日。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tǒng)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4、現(xiàn)場確認時間:6月27日至29日
申請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類)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教育局人事股現(xiàn)場確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戶口本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博士提交其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9)《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10)大一寸照片一張,所有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
5、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8月15日
申請人持身份證到縣區(qū)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報名咨詢電話:
源匯區(qū)教體(科)局人事股:2388912
郾城區(qū)教體(科)局人事股:3325180
召陵區(qū)教體(科)局人事股:3383985
臨潁縣教體(科)局人事股:8865868
舞陽縣教體(科)局人事股:7136379
市教育局人事科:5997876
漯河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