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 | 工作安排 | 具體內容 |
2016年3月前 | 政策咨詢 | 凡參加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過渡者,申請學科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不一致或不相近時,需參加相關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詳見《有關問題解讀》中規(guī)定的江蘇省自學考試主干課程目錄),并取得合格證書。 |
2016年 4月6-20日 | 網(wǎng)上報名申請 | 國考合格人員和依照過渡政策進行認定的申請人通過不同入口進行網(wǎng)上申報(申報網(wǎng)址:www.jszg.edu.cn)。未通過上述網(wǎng)絡報名的不予認定。 |
2016年 4月24-26日 | 現(xiàn)場確認 | 申請人憑網(wǎng)絡報名號、身份證、學歷證書(證明)、普通話證書、思想品德鑒定表、參加國考的筆試和面試合格證(參加江蘇省過渡考試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學教不一致的補修證明)和戶籍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
2016年5月上旬 |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 在參加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過渡中,需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人員,請于2016年5月初登錄建湖教育網(wǎng),查閱具體時間、地點,測試形式:上微型課、面試答辯(含技能)。 |
2016年5月中旬 | 體檢 |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請于2016年5月中旬登陸建湖教育網(wǎng)。 |
2016年5月下旬 | 審查認定 | 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材料。 |
2016年6月30前 | 發(fā)證 | 對經(jīng)審查通過的申請者發(fā)放證書(其中社會申請者5月份發(fā)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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