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鼓勵人才在基層成長、縣直行政事業(yè)單位人員從基層來的選人用人導向。根據(jù)工作需求,決定面向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到縣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公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原則。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1.本次遴選工作由中共榕江縣委組織部牽頭實施,各遴選單位協(xié)助開展。
2.各遴選單位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三、遴選職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遴選工作人員共51名(具體見職位表)。
四、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1.面向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在編、在職的國家正式工作人員。
2.報考行政崗位的,必須是在編、在職并已登記的公務員。
3.報考參公崗位的,必須是在編、在職并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4.報考事業(yè)崗位的,必須是在編、在職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特崗教師、工勤人員除外)。如公務員參加事業(yè)單位遴選的,調入后,原有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選條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
2.年齡要求:原則在45周歲以內(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3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以及“四項目”服務期滿認定工齡的),時間計算截止2016年4月1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含試用、見習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基本稱職、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調查、司法機關偵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需按照公務員法規(guī)定進行回避的;
5.有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參加遴選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發(fā)布信息:本遴選方案通過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向社會公布遴選的職位、職數(shù)、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本次公開遴選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wǎng)站為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rongjiang.gov.cn)。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1 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榕江縣委組織部公選辦(縣委三樓)。
3.報名須提交或填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張(含電子版);
(3)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榕江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4)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遴選意見;
(5)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能證明報考人員滿3年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jīng)歷的文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需提供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7)報考遴選自愿申請。
報考人員應留下準確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暢通。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人員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如在遴選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四)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分為面試、筆試。本次遴選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在縣委組織部的指導下,面試由各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果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人員與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達到2:1以上的,進行筆試;達到1:1的,直接進入體檢;達不到1:1的,則減少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按1:1的比例直接進入體檢;如某一職位無人報名或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以上的,則取消該遴選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和地點:縣委組織部于面試前通知參加遴選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縣委組織部公選辦領取《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及當前時政相關內容。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人員按照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人數(shù)3∶1的比例限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報考同一職位人員面試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筆試人員)。
參加筆試人員須同時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面試成績占50%、筆試成績占50%。面試、筆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五)體檢。按照遴選崗位計劃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限額,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體檢人員從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體檢工作由組織部統(tǒng)一安排在指定的具有體檢資格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忌孕械狡渌t(y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由縣委組織部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慑噙x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州委組織部、州編委辦、州人社局《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東南組通〔2010〕109號)文件要求進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從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縣委組織部根據(jù)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調人員,并通過榕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rongjiang.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八)辦理調動
經(jīng)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或人社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由公務員崗位調入事業(yè)崗位的,須由本人向干部調配審批機關出具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的聲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55-6620020(縣委組織部公選辦)
監(jiān)督電話:
0855-6627414(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
中共榕江縣委組織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