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體育總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聯合下發(f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15]176號)文件要求,報考我院自行車、跆拳道和武術散打項目的考生,均應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在5月5日報到時需提供人身意外保險證明原件,并填寫免責書面材料。
南京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