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將通過學校網(wǎng)站另行公示,因時間關系不再寄發(fā)書面通知。
二、復試辦法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復試組織、記分等辦法詳見《南京林業(yè)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各學院應根據(jù)《南京林業(yè)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和學科自身要求,制定并公布復試和調(diào)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并于3月18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第一志愿報考并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按本通知復試安排進行復試。
調(diào)劑生的復試工作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完成,復試通知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通知為準。調(diào)劑、復試相關事宜(含復試安排、筆試內(nèi)容等)請聯(lián)系相關學院。
三、復試安排
1. 筆試科目填報:3月18日下午17:00時前,第一志愿報考并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登錄研究生院網(wǎng)站“復試科目選考系統(tǒng)”,填報筆試科目請點擊:2016復試選考系統(tǒng)
2. 資格審查:3月23日上午8:30-11:30(資格審查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時,考生本人須出示以下證件和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②學歷證書原件;③學生證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④本專科階段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注明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⑤準考證;⑥復試考試費80元
3. 筆試:3月23日晚18:00-20:00(筆試地點待資格審查時公布)
4. 面試:3月24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含推免生)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1. 時間:3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 地點:南京林業(yè)大學校醫(yī)院
3. 攜帶材料:1張1吋近期證件照、身份證及體檢費20元(無須空腹)
五、心理測試(含推免生)
1. 時間:3月23日,考生可根據(jù)自己情況自由選擇測試批次。
上午 第一批9:00-9:50,第二批10:00-10:50,第三批11:00-11:50;
下午 第一批2:00-2:50,第二批3:00-3:50,第三批4:00-4:50
2. 地點:第五教學樓10樓
六、補充說明
為進一步提高生源質(zhì)量,2016年學校擬預留少量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用于調(diào)劑錄取畢業(yè)院校及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或中科院院所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