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委政法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F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佛山市委政法委委員會科員
二、選調人數:4人
三、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二)男性,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參加工作滿2年以上;
(三)科員職務;
(四)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公共管理、政治學、漢語言文學等;
(五)有政法、政策法規(guī)研究、社會管理、群眾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錄用。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要求的人員可于2016年4月8日前將材料寄至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員會(佛山市嶺南大道北12號2號樓10樓232室,郵編:528000,聯系電話:0757-82366101,82366108,聯系人:張先生、陳小姐)。報名者請?zhí)峁﹫竺恚ㄔ┘吧矸葑C、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免冠紅底大一寸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我委收到材料后,將電話通知符合要求的報名者進行面試和筆試,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
(三)體檢和考核:體檢按照公務員轉任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考核主要對選調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審。
(四)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核合格后,報市組織人事部門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特此公告。
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