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太倉市教育局組織公開招錄考試。
1.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主要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課程改革、學生管理等)和相關學科內容。
2.筆試總分為100分,各學科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各學科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shù)線但不得低于50分。
3.筆試的時間為2016年3月13日(周日)上午,地點為太倉市第一中學,具體筆試科目及時間詳見《準考證》。
4.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jù)招錄計劃數(shù)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
5.面試時間初定為2016年3月下旬,面試具體以考察擬任學科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為主要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6.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在各學科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從高到低按招錄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