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并以許昌檢驗檢疫局網站發(fā)布招聘信息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招聘程序
1.報名:
2016年1月22日-2016年2月22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在報名時間內,按照用人單位聯系方式將報名所需材料發(fā)送到相關單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許昌市天寶路與八龍路口國家質檢中心16樓1615室
使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應寫明“應聘**職位”字樣,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電子郵件:xuchangciq@163.com。報名者需在面試前應提供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相關資格證件、個人簡歷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張(粘貼報名表)。
(2)填寫《許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2份,并在報名表上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考試
分為筆試、面試(報考檢驗員崗位的需加試實操)。
筆試:主要進行該職位相關業(yè)務基礎知識和檢驗檢疫基礎知識測試。并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許昌檢驗檢疫局組成招聘工作考核評議組(以下稱考核評議組),根據所報崗位分類面試,實驗室檢驗員職位加試實操。
考試相關事宜請隨時關注許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站。
3.確定考察對象
招聘工作考核評議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加試實操的,含實操25%)。符合優(yōu)先條件的,總成績加分不高于5分。
4. 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進行。應聘檢驗員的,還需在《無實驗室化學試劑過敏史聲明》(詳見附件3)當場簽字確認。因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個人負擔。
5.聘用確認及公示
考核評議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經應聘者本人確認后,在許昌檢驗檢疫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6. 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