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市民政局決定開展公開遴選汕頭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1)汕頭市救助管理站兒童教育管理股股長(科員)1名;
(2)汕頭市救助管理站后勤保障股股長(科員)1名。
二、遴選范圍與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汕頭市轄各區(qū)(縣)及以下黨政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愿意從事民政工作;
2、已經(jīng)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滿2年且在區(qū)(縣)及以下黨政機關任股長職務的公務員(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1月10日,含試用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1月15日至1月22日上班時間,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月22日下午5:00。
(二)報名地點:汕頭市民政局人事科(汕頭市長平路78號八樓),聯(lián)系電話:0754—88900625。
(三)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由個人直接到市民政局人事科報名。報名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有意報名者請登陸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strs.gov.cn/)或汕頭市民政局網(wǎng)站(http//mzj.shantou.gov.cn/)下載并填寫《汕頭市民政局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紙張請用A4紙規(guī)格):
(1)《汕頭市民政局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3)公務員身份、職務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4)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單位應當寫清同意該同志報考,并證明該同志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滿2年,組織人事部門應在證明中加意見并加蓋公章);
(5)近期藍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
(6)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章。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資格審查
由汕頭市民政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報名人員,并向合格人員發(fā)放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筆試后一周內書面通知報考人員。
六、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選調(遴選)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人數(shù)低于1:3的比例,則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yè)素質和業(yè)務水平,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定于筆試后10天內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并將總成績通知面試對象。然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并在汕頭市民政局網(wǎng)站(http//mzj.shantou.gov.cn/)發(fā)布通知。體檢工作由市民政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定于面試后10天內進行,并提前2天通知體檢對象。體檢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若出現(xiàn)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則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八、組織考察
由汕頭市民政局派出考察組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修養(yǎng)、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若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則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體檢人選,經(jīng)體檢合格者遞補為考察對象。
九、確定遴選對象、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汕頭市民政局將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對象,并在汕頭市民政局網(wǎng)站(http//mzj.shantou.gov.cn/)、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st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公示過程發(fā)現(xiàn)不宜選調的,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遞補遴選對象。
汕頭市民政局
2016年1月10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