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網校授課:>>>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fā)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公共基礎知識是事業(yè)單位考試筆試環(huán)節(jié)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知應會知識的記憶與理解,部分較難的考題還會考查知識的實際運用能力。其中,法律部分作為復習的重點和難點,涵蓋不少基礎但??嫉目荚嚫拍?,需要考生記憶。以下,就對行政法部分的重要知識點進行總結,供考生記憶。
1.行政主體:享有公共行政權力,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并能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
2.行政相對人:即出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組織和個人,與行政主體相對。例如,在稅收關系當中,稅務機關為行政主體,納稅的單位或個人為相對人。
3.抽象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抽象行政行為指有行政主體做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行為,一般表現為制定各種行政規(guī)則。
具體行政行為指行政主體對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做的特定處理。它有兩個特點:(1)只對特定對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約束力;(2)只對已經發(fā)生的事件有約束力,對之后發(fā)生的同類事件沒有效力。
4.行政許可: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5.行政處罰: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指特定行政主體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相對人所給予的行政制裁。
主要分為七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6.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措施與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合稱。
(1)行政強制措施: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fā)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其種類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務;扣押財務;凍結存款、匯款;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2)行政強制執(zhí)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其方式包括: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務;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其他強制執(zhí)行方式
更多信息請查看事業(yè)編‖公務員‖考試資料‖考試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