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雷設施檢測所為隸屬于市氣象局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具體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社會人員報考年齡在30周歲以下,應具有兩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名。
(七)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八)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至2015年11月2日止。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中山市氣象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點:中山市西區(qū)升華路6號氣象局5樓503室;交通路線:乘24路公共汽車到氣象局站下即到。
4.聯(lián)系電話:0760-88616830,聯(lián)系人:曹小姐。
5.投訴電話:中山市氣象局紀檢組,0760-88616982。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
2.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①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需插入電子版照片,雙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③工作經歷證明以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原件和復印件為依據;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3張及彩照的電子版。
6.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yè)生等政策條件加分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部分氣象基礎知識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相關應知應會內容,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2小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5.因報考者電話通訊故障等個人原因聯(lián)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shù)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shù)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shù)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分別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公布。
3.由中山市氣象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由中山市氣象局指定市級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氣象局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氣象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氣象局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1.中山市氣象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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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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