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教育局,直屬學校,中職學校及面向社會的申請人員: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5]44號)的有關要求,決定對我市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考試。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2015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
二、考試時間、科目
1、考試時間:2015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8時開始,請申請人提前30分鐘到考試地點辦理相關考試手續(xù)。
2、考試科目:語文、政治、數(shù)學、英語、物理、體育、化學、歷史、音樂、美術、地理、計算機、信息技術、生物(含醫(yī)藥衛(wèi)生類)、中職類等科目。
三、考試地點
潮州市實驗學校(潮州大道福安路奎元廣場南側),
電話:0768-2298992。
四、考試內容、方法及評分標準
(一)先試講后面試
1、試講20-30分鐘:試講內容: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按現(xiàn)行高中一年級必修教材,使用書目見附件一,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按現(xiàn)行中職學校應用相關教材。被考者自選課程課題、寫好教案,考試順序抽簽確定(要求被考者把講課內容及教案各復印5份,試講前送交評委);
2、面試時間5-10分鐘,包括:
(1)被考者自我介紹(內容:姓名、單位、簡歷、學歷等);
(2)講自己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理論解決教育教學或學生管理實際問題的一個例子。
(二)評分標準
面試和試講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考試成績取評委的平均分,合格線分別為60分。
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五、其它事項
參加考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繳交認定考試費用240元,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
請各單位及時通知本單位須參加考試人員和2015年面向社會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及時做好準備,準時參加考試。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