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社會人員:
根據(jù)汕頭市教育局《關于2015年汕頭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15]15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非師類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人員:根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評。
二、測評辦法和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測評形式:我區(qū)教育教學能力測評采用試講和面試兩部分,先試講后面試。
四、選用教材及備課:申請人按教師資格認定種類和申請任教學科對應選擇試講內容進行備課。認定小學教師資格選用小學四年級第二學期課本;認定初中教師資格選用七年級第二學期課本;認定高中教師資格選用高中一年級必修2課本;認定中職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及特殊教育等科目需準備相應領域科目,教材不限。(接受測評者每人備一個課時的教案,自行復印五份,接受測評時交給評議小組的成員。測評不在電腦室或多媒體教室進行。)
五、接受測評時間和地點安排:
測評時間:2015年10月18日(星期日)
測評地點:汕頭市金禧中學(天山北路尾)
六、領教學能力測試通知時間:請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憑繳費單據(jù)于2015年10月15日至16日(上班時間),到金平區(qū)局五樓人事股領取教學能力測試通知,并查閱試室安排情況。教育教育
汕頭市金平區(qū)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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