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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公務員隊伍結構,促進我縣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根據(jù)用人單位需求、編制空缺情況,經(jīng)縣委研究,面向全省公開選調22名公務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中共延津縣委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巡察組科員10名(以下簡稱“職位1”);
中共延津縣委辦公室科員4名(以下簡稱“職位2”);
延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科員4名(以下簡稱“職位3”)
延津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員1名(以下簡稱“職位4);
延津縣信訪局科員1名(以下簡稱“職位5”);
延津縣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科員2名(以下簡稱“職位6”)。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省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員,均可報考所有職位(延津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及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不可報考“職位1“)。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本單位組織審核并同意報考;
(4)身體健康。
2、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進入公務員隊伍兩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3)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大學??埔陨蠈W歷。
報考職位1、職位2、職位4的還需是中國共產(chǎn)黨正式黨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黨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2)本人在原單位尚在試用期限內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選調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選調公告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將于2015年7月22日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省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報名。2015年7月24日08:00至8月1日18:30。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jīng)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到延津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報名。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報名時須填報《2015年延津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電子版)。
報名時還應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本人所在單位同意選調、年度考核等次及中共正式黨員證明(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章);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章);
(4)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5張,同底版電子照片一份(JPG格式)。
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選調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通知單位黨組織。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選調辦組織實施。
1、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shù)1.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比例內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xiàn)重分,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以上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四)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
1、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重分,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寫作,寫作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要求執(zhí)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按擬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報名者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選調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xù)
綜合報名者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xù),外縣選調工作人員為其提供工作住房等優(yōu)惠條件。
四、其它事項
(一)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本次選調工作在縣委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成立延津縣工作人員選調辦公室(簡稱縣選調辦),具體負責選調工作。
(二)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三)嚴格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xiàn)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73-7628777。
延津縣公選辦地址:中共延津縣委組織部選調辦公室。
咨詢電話:0373-7628109
電子郵箱:yjxzzbgbk@163.com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選調辦負責解釋。
延津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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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來源于延津黨建網(wǎng),最近更新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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