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共科目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1)必須帶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居民身份證必須與報考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條形碼要貼在對應的位置。
(3)不能將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與考試無關的設備、工具、材料帶至座位。
(4)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檢查考生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jiān)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考生實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考生違反規(guī)定攜帶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可暫扣。
(5)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6)不能將答題卡、題本、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7)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
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