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河海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 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1、復試資格審查
2、復試內容及成績
3、面試主要內容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試材料:
提 交 材 料 | 份 數 | 備 注 |
各類獲獎證書或獎狀 | 1 | 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 |
大學階段學習成績證明 | 1 | |
已發(fā)表的相關學術論文、技術報告 | 1 | |
各類證書(英語四六級或成績證明、計算機等級考試、各類競賽等) | 1套 |
4、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筆試成績不合格、外語聽力成績不合格、面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均視同復試成績不合格。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由院復試工作小組提交說明材料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
5、關于碩士研究生的錄取
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情況(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和考生的初試與復試成績,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提出各專業(yè)建議錄取名單。其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均不予錄取:①筆試成績不合格;②外語聽力成績不合格;③面試成績不及格。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名單審核后,確定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
由于教育部規(guī)定保留資格錄取的考生占當年的招生規(guī)模,且其名單必須經全國省級招生辦公室聯合辦公會檢查通過。因此,需要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請,并簽署相關協(xié)議后,才能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本實施細則中未提事項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zhí)行。
本實施細則解釋權由河海大學外國語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河海大學外國語學院
2015年3月19日
地址:河海大學江寧校區(qū)致高樓A417
聯系人:羅老師
聯系電話:02558099466; 15850661112
傳真:02558099462
郵政編碼:211100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外國語學院致高樓A417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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