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市石獅市招聘公立教師通告
來源:石獅教育信息網 閱讀:1694 次 日期:2015-03-21 1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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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研究并報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2015年石獅市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教師招聘300人,其中:中職學校教師8人、特殊教育教師2人、中學教師70人、小學教師170人、幼兒教師5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身體條件要求;

5.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中學教師須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考鵬山工貿學校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yè)、平面設計專業(yè)、服裝設計專業(yè)以及學前教育專業(yè)舞蹈教師等4個崗位,但須在一年試用期滿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6.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3月15日至年1997年3月15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7.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②石獅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要求的“師范類院校學歷”是指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不含師范類院校非師專業(yè)畢業(yè)生)。

2.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yè)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5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3.以下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常住戶口;(2)福建省內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4)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qū)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視同具備相應戶籍條件(<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并附居住所在地所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三、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人[2013]12號文件精神,教師招聘工作筆試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5年3月30日8:00(系統(tǒng)開啟)- 4月5日17:30(系統(tǒng)關閉),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應聘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要求報名,并在“應聘考生崗位備注”注明報名崗位的崗位代碼(如“崗位代碼:01”)。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石獅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人負責應聘者政策咨詢,并依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及時通過網絡進行應聘者資格初審。咨詢電話:0595-88767782。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結果為準。報考者可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退還報名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者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生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報名崗位代碼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四、加分手續(xù)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至石獅市教育局辦理加分申請手續(xù)。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石獅教育信息網(http://edu.shishi.gov.cn)另行發(fā)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yè)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guī)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yōu)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yōu)惠政策;(2)除閩人發(fā)〔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guī)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石獅教育信息網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除鵬山工貿學校職業(yè)教育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外,其余崗位僅進行筆試(不面試)。

(一)筆試

4月26日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筆試。

1.筆試內容:具體筆試科目、時間、地點、內容、形式及成績計算辦法以福建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及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為準。其中,報考石獅市鵬山工貿學校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成績計算和排序:

(1)筆試成績等于折算百分制后的筆試卷面成績加上加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2)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鵬山工貿學校職業(yè)教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者不予聘用。

(3)若同一崗位2個及以上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報考者名次按筆試卷面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均相同,按筆試專業(yè)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成績查詢:筆試卷面成績于5月16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其中中小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的報考者根據崗位招聘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鵬山工貿學校職業(yè)教育崗位按照崗位招聘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因報考者棄權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數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若資格復審最后一個名額出現報考者成績排序并列情況的,均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其中無需面試崗位的報考者,由石獅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組織面試,按面試成績確定排序。

2.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件;

(2)未正式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

(3)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相應專業(yè)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聘用后應在2015年8月份就業(yè)報到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者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5日。

(三)面試

鵬山工貿學校職業(yè)教育崗位報考者需進行面試??偝煽儗嵭邪俜种疲P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

1.面試內容:主要采取說課、答辯、專業(yè)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2.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00分,其中說課占40%、答辯占10%、專業(yè)技能操作占50%,三部分均用百分制評分后,以50%計入總成績(其中專業(yè)技能操作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若個別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考崗位人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及以上。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考生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在考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數,按總成績(無需面試崗位筆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人選??己藘热莅忌谛<按龢I(yè)期間各方面的表現,以及計生和綜治等情況,考核方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調查了解情況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己巳诉x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按規(guī)定提供相關考核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石獅教育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為在職在編教師,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用中小學及幼兒園任教的考生,對應其所報考的學科崗位,根據《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分布表》(附件2)、《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小學及幼兒教師崗位分布表》(附件3),按分數優(yōu)先原則,依次選擇任教學校。每位擬聘考生僅選一次,任教學校選擇確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八、其他事項

(一)崗位開考比例:崗位招聘數與實際報考者的比例達不到1:3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石獅市教育局(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報石獅市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二)因考生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聘用在我市學校任教的教師需工作五年后方可申辦工作調動。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編制、人事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88716657。

(五)報考人員如有政策和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向石獅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詢。聯系電話:0595-88767782。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石獅市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石獅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2.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分布表

3.石獅市2015年公開招聘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分布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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