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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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安隊伍建設,充實公安基層一線,經(jīng)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市外公開選調一批公安民警(含交警)到我市公安局基層一線單位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人數(shù)
公安系統(tǒng)正式在編在崗民警15名(不含行業(yè)公安)。
二、選調的資格條件
選調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熱愛公安工作,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符合《公務員法》規(guī)定,同時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本人(含配偶)籍貫為江西豐城或父母、配偶在豐城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的;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務員身份并已授警銜的正式民警;
5、身體健康;
6、所在單位表現(xiàn)良好,近兩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方面的的問題;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法和程序
1、報名。按照選調方案的要求和條件,采取個人書面申請(須經(jīng)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形式進行報名。報名地點設在市人社局公務員科,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30日至3月31日,聯(lián)系電話0795-6298582。
報名人員需填寫《豐城市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公務員登記表、警銜首授審批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配偶)江西豐城籍證明或父母(配偶)所在單位證明,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張。
2、資格審查。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3、選調辦法。采取筆試形式,由高分到地方擇優(yōu)依次錄取,筆試分數(shù)相同,學歷高的優(yōu)先。筆試內容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安業(yè)務基礎知識。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比例核減選調計劃。
4、政審。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政治審查。政審不合格,按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5、體檢。政審合格者準予進入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6、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正式選調人員需與調入單位簽訂連續(xù)工作五年的服務協(xié)議。
中共豐城市委組織部
豐城市人社局
豐城市公安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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