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創(chuàng)建,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chuàng)辦的大學,也是國家 “211 工程 ” 和 “985 工程 ” 重點建設的高水準研究型大學。校園環(huán)繞廈門灣,依山傍海,風景秀麗,被譽為全球最美的大學校園之一。建校94年來,學校秉承 “自強不息,止於至善 ” 的校訓,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
廈門大學堅持開放式辦學,實施國際化戰(zhàn)略,積極參與多邊和全球性教育合作,不斷推進與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等的實質性交流合作。目前,我校已與英、美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qū)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我校積極參與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已與北美洲、歐洲、非洲等地區(qū)的大學合作建立了 16 所孔子學院。在對臺港澳交流方面,學校憑藉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和難以替代的人文優(yōu)勢,在諸多領域與臺港澳地區(qū)的高校開展交流合作。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強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為臺港澳僑學生赴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qū)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yè)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 [2011]18 號)精神,我校2015年繼續(xù)根據臺灣地區(qū)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招收符合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yè)生。
一、報名條件
1 . 持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 . 臺灣地區(qū)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達頂標級或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yè)生或大陸臺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yè)生;
3 .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申請時間
2015年3月15日―4月15日
三、 申請方式
1 . 網上報名: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報名系統(tǒng)(請直接點擊報名)
網上報名後下載《廈門大學 2015年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2 . 網上報名後郵寄相關申請材料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在申請截止日前寄到)。
四、申請材料
1. 完整的《廈門大學 2015年臺灣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注: “ 電子郵箱 ” 非常重要,我校臺灣免試生選拔通知皆以電子郵件為準,務請考生填寫準確並注意查收。
2.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影本;
3. 往屆高中畢業(yè)生攜帶畢業(yè)證書影本;應屆高中畢業(yè)生攜帶就讀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yè)生預畢業(yè)證明原件或在學證明原件,證明上應注明學籍號;
4. 臺灣地區(qū)當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通知單影本(含報名序號,須加蓋學校公章);
5. 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 個人陳述。字數控制在 800字之內,請另行附頁。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五、報考專業(yè)
我校實行 “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yǎng)模式,採用按招生大類(專業(yè))招生的模式。具體詳見《廈門大學2015年臺灣免試生招生大類(專業(yè))一覽表》。 考生須按招生大類(專業(yè))填報志願,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和興趣愛好,填報 4 個招生大類(專業(yè))志願,並注明是否服從調劑。
六、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計劃招收臺灣免試生20名(實際錄取人數視報考生源情況最終確定。)
七、 面試
4月下旬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進行面試,面試具體安排屆時將通知考生本人。
八、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擇優(yōu)錄取。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我校上述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我校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的臺灣免試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並於 2015年7月發(fā)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九、培養(yǎng)與管理
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學校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進行培養(yǎng)與管理。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畫規(guī)定的內容,達到畢業(yè)要求,準予畢業(yè),由學校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十、學費
臺灣學生與內地(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guī)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1.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除飛行器動力工程外)、化學化工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和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所屬各專業(yè),每人每學年 5460 元;
2.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yè)每人每學年 6760 元;
3.錄取在臨床醫(yī)學、中醫(yī)學2個專業(yè)的學生免學費。
十一、住宿
錄取在醫(yī)學院和海洋與地球學院的學生入住翔安校區(qū),錄取在其他學院的學生入住思明校區(qū)。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 元,4-6人/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十二、獎學金
臺灣學生可申請教育部設立的臺港澳僑學生的專項獎學金、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專項獎學金、“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以及校內其他獎學金。
十三、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中國(大陸)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422號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 +86 (0) 592 2188888 傳真: +86 (0) 592 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網址 : http://z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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