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十有八年春,晉侯、衛(wèi)世子臧伐齊。公伐杞。夏四月。秋七月,邾人伐鄫子于鄫。甲戌,楚子旅卒。公孫歸父如晉。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傳】十八年春,晉侯、衛(wèi)大子臧伐齊,至于陽(yáng)谷。齊侯會(huì)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強(qiáng)為質(zhì)于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于晉,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龟靶迮唬骸府?dāng)其時(shí)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qǐng)去之?!顾熘饢|門氏。子家還,及笙,壇帷,覆命于介。既覆命,袒、括發(fā),即位哭,三踴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股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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