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中國計量學院現(xiàn)代科技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如何計算綜合成績?
答: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
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3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例如,甲考生為特長生,會考為2A、2B、7C,會考折算后為51分,學校綜合測試成績折算后為80分,高考成績480分(滿分為750分)折算后為64分,則乙考生綜合成績?yōu)椋?1×20%+80×30%+64×50%=66.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