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福建師范大學是教育部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的三所高水平大學之一,也是我國建校最早的師范大學之一,前身為1907年由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chuàng)辦的福建優(yōu)級師范學堂。經過108年的積淀、傳承與創(chuàng)新,學校已發(fā)展成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成果豐碩、對外交流活躍的知名學府。校本部現(xiàn)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qū),占地面積3500多畝,風景優(yōu)美,辦學條件優(yōu)良;現(xiàn)有本科專業(yè)77個,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21000多人、各類研究生6600多人;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省高校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含培育)3個、省特色重點學科9個、省級重點學科2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9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7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14個,還擁有高校、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農、藝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辦學格局和完整的人才培養(yǎng)體系,整體實力位居全國同類院校和地方大學的先進行列。
體育科學學院經過70多年的建設,現(xiàn)已發(fā)展成為國內實力較強的體育學院。現(xiàn)擁有體育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體育學一級學科博士點、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和體育碩士專業(yè)學位點,3個本科專業(yè)(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yǎng)培訓基地、國家級本科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與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國家級特色專業(yè)、省級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省級研究生教育創(chuàng)新基地、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體育教育訓練學為省級重點學科,《排球》為國家級精品課程,《體操》、《體育科研方法》和《游泳》為省級精品課程。2012年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組織的學科評估中,體育學學科按照得分排名居全國體育學學科第5位。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xiàn)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專任教師101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35人;國際級裁判4人,國家級裁判13人。體育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帶頭人黃漢升教授現(xiàn)任福建師范大學黨委書記、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體育學學科評議組召集人。學院在體育教育研究、社會體育研究、運動訓練研究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礎,部分成果居于國內領先地位。自2005年以來,先后獲得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一項,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2項,獲得各類科研項目80多項,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獎近30項。
學院現(xiàn)有本科生、研究生1000多人。近年來,學院努力拓寬專業(yè)口徑,加強學科基礎教學,注重技能培養(yǎng),強化實踐環(huán)節(jié),不斷提升人才培養(yǎng)質量,就業(yè)前景良好。學院教學、訓練條件優(yōu)良,擁有設備先進的體育運動實驗中心、多個標準塑膠田徑場、功能齊全的綜合體育館及游泳池、籃球館、排球館、田徑館、體操館、武術館、羽毛球館、足球場、網球場、健身中心等眾多室內外運動場地,可滿足各層次教學、訓練、競賽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師范大學是經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批準設立運動訓練專業(yè)的高校之一,在運動訓練、競賽方面有良好的傳統(tǒng)。為進一步做好2015年我校運動訓練專業(yè)的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符合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2015年本人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二)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yè)招生體檢標準。
(三)具備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資格。報名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tǒng)”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示的數(shù)據信息為準。
(四)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二、招生要求
專業(yè)名稱 | 層次 | 招生計劃 | 學費 |
運動訓練 | 本科 | 80名(面向全國) | 5460元/生·年 |
(一)培養(yǎng)目標:培養(yǎng)系統(tǒng)掌握運動訓練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突出的專項運動能力和較全面的運動技能,能勝任各級各類運動訓練、體育教學、體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招生設項: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體操。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者,招生項目增加舉重、跆拳道、網球、羽毛球、乒乓球、擊劍、射箭、跳水、蹦床、技巧、柔道、摔跤、拳擊。
(三)報考籃球、排球、足球項目者,須在近三年內參加過由省教育廳、省體育局主辦的省級(省運會、省中學生運動會、省傳統(tǒng)校比賽等)及以上競賽。
(四)各項目招生計劃:
序號 | 項目 | 招生計劃 | 子項目或位置 | 子項目招生計劃 |
1 | 田徑 | 10 | 跑類 | 5(男女不限) |
投擲類 | 2(男女不限) | |||
跳類 | 3(男女不限) | |||
2 | 籃球(男) | 10 | 不限 | |
3 | 籃球(女) | 7 | 不限 | |
4 | 排球(男) | 2 | 不招自由人 | |
5 | 排球(女) | 3 | 不招自由人 | |
6 | 足球(男) | 6 | 不限 | 守門員1 |
7 | 足球(女) | 5 | 不招守門員 | |
8 | 體操 | 3 | 不限 | |
9 | 游泳 | 5 | 不限 | |
10 | 技巧 | 2 | 不限 | |
11 | 其他 | 27 | 推薦免試運動員及舉重、跆拳道、網球、羽毛球、乒乓球、擊劍、射箭、跳水、蹦床、柔道、摔跤、拳擊等項目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推薦免試運動員和以上各項目每項最多招收3人) |
(二)體育專項考試:體育專項測試內容為專項技術(初試)和專項素質(復試),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由學校組織實施。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類別 | 時間 | 工作安排 |
報到 | 4月17日 | 考生現(xiàn)場報到,領取體育專項考試準考證(8:30-16:00) |
體育專項考試 | 4月18-19日 | 各專項測試(8:30開始) |
注:考生報到地點為我校旗山校區(qū)體育科學學院;體育專項考試地點在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體育場館(具體地點屆時詳見準考證)。 |
(三)考生報到時應繳納專項測試費150元,報名考試費105元。
五、錄取規(guī)則
(一)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運動訓練專業(yè)實行單獨考試,提前錄取。
(二)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在原始分基礎上加30分,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在原始分基礎上加50分。
(三)考生專項考試成績根據《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轉化;文體綜合分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30%)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轉化。
(四)在學校劃定的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根據各項目招生計劃,分小項按文體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未完成計劃的項目,其招生計劃余額調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計劃數(shù)的項目。
(五)錄取名單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核準,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后,通過學校招生辦公室網頁向社會公布。
六、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入學辦法
(一)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規(guī)定,達到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條件,符合普通高校體檢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優(yōu)秀運動員(含退役運動員),可以優(yōu)先免試錄取進入我校運動訓練專業(yè)學習。具體免試條件如下:
1.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必須參加2015年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2. 辦理正式招收手續(xù)、工資關系在體育系統(tǒng)運動隊且工資實行運動員基礎津貼和成績津貼(不包括職業(yè)運動員);
3.運動成績優(yōu)異,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曾獲指定項目比賽全國前三名、亞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具體賽事要求詳見附件3);
2、獲得足球、籃球、排球、田徑和武術項目運動健將及以上運動等級,其他項目獲得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二)申請免試入學者應從福建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網頁或體育科學學院網頁下載填寫《2015年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于2015年3月20日前向體育科學學院提交免試申請材料,經學校審核同意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報送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審核。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2015年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須有審核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原件一份);
2.高中畢業(yè)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復印件一份);
3.符合免試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
4.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
5.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七、其它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將頒發(fā)福建師范大學具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文憑,符合福建師范大學學位授予規(guī)定者,由福建師范大學授予相應學位。
(二)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現(xiàn)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三)考生參加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
(四)以上內容如有變動,學校將在招生辦公室網頁或體育科學學院網頁上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咨詢電話:0591-22868263(福建師范大學體育科學學院辦公室,兼?zhèn)髡妫?/P>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福建師范大學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2、2015年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體育專項測試評分標準》《2015年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來源于福建師范大學網,最近更新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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