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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音樂學院擬在音樂學專業(yè)、音樂表演、音樂表演(中美合作)、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等,招收四年制本科學生。其中,音樂學專業(yè)為師范類,其他專業(yè)與方向為非師范類。
一、音樂學專業(yè)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音樂學專業(yè)考試分初試、復試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審核后的復試成績?yōu)闇省?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主項一項(聲樂、鍵盤、器樂均可),準備自選曲目1首。
2、復試
音樂學專業(yè)復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礎樂科兩大部分。技能考試2項,聲樂必考,鍵盤、器樂任選其一,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占總成績15%。
(1)技能 85%
技能考試2項,聲樂(必考),鍵盤或器樂(各種樂器)任選1項。技能分考場考試,單獨打分,主項占總成績50%,副項占總成績35%(主副項由考生在專業(yè)測試報名時自主選擇,一旦確定不得更改),每項準備自選曲目2首,全部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2)基本樂科 15%
①樂理 5%
考試內容:
音及音高、演奏記號、常用術語、音程、和弦、調式、調號、譯譜、調式調性分析。
考試形式:
集體筆試,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閉卷完成,時間為60分鐘。
②聽音 5%
考試內容:
旋律音組、和聲音程、和弦性質、和弦連接、節(jié)奏、單聲部旋律。
旋律音組:不超過一個八度的各種音程。
和聲音程聽寫:不超過一個八度的各種音程。
和弦性質:只記性質,不記音位。
和弦連接:寫出大、小、增、減四種三和弦和屬七和弦的原位和轉位和弦的音位。
節(jié)奏聽寫:寫出包括單純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時值為16分音符的各種節(jié)奏組合。
旋律聽寫:在無升降號的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民族五聲調式的4/4、2/4、3/4、3/8、6/8幾種節(jié)拍旋律中選擇。
考試時,以上各項均給標準音,節(jié)奏與單聲部旋律聽記提示節(jié)拍速度。
考試形式:
集體筆試,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閉卷筆試。時間約為40分鐘(彈奏結束,給5分鐘整理時間,考試結束)。
③視唱 5%
考試內容:
五線譜、簡譜各一條。五線譜為一升或一降高音譜號的視唱,首調或固定調自選,可自行定調。兩條皆采用常見節(jié)拍、節(jié)奏型及調式,二至四個樂句。
視唱包括級進、跳進的旋律音程,節(jié)奏包括均等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在內的各種形態(tài)組合。
考試形式:
每個考生單獨視唱,唱前給準備時間。考試順序在規(guī)定的單元時間內按抽簽號決定。
二、音樂表演專業(yè)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音樂表演專業(yè)考試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審核后的復試成績?yōu)闇省?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1項,準備自選曲目1首。
2、復試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本樂科兩大部分,技能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各占5%,總計占總成績15%。所有方向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技能 85%
①聲樂方向:自選曲目2首,美聲、民族、流行均可;
②鍵盤方向:自選樂曲2首,練習曲、復調、奏鳴曲、樂曲均可;
③器樂方向:自選樂曲2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招生器樂類別以當年的招生簡章為準)。
(2)基本樂科
考試內容和方法與音樂學相同。
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該專業(yè)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yōu)闇省?
1、初試
初試內容:自選器樂作品1首。
2、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基本樂科、技能、筆試三部分。技能背譜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基本樂科15%
基本樂科考試內容與要求、分值分配和音樂學相同。
(2)技能 40%
自選鋼琴或器樂作品2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3)筆試45%
筆試內容:和聲;歌曲創(chuàng)作;小型器樂曲創(chuàng)作。
和聲:為指定旋律配寫四部和聲,難度到“一級近關系轉調” ,占20%。
歌曲創(chuàng)作:為指定歌詞進行歌曲創(chuàng)作,占10%;
小型器樂作品創(chuàng)作:為指定主題創(chuàng)作小型器樂曲,占15%。
注:通俗唱法考生伴奏自備,音頻或MP3格式,考試時用U盤提供給考務組。
四、舞蹈學專業(yè)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舞蹈學專業(yè)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審核后的復試成績?yōu)闇省?
1、初試
初試內容:形象面試、基本條件測試、舞蹈作品。
2、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
復試內容:
(1)舞蹈作品(不得與初試重復)、技能技巧、動作模仿,占90%
(2)單音及旋律音程聽記、節(jié)奏聽記及舞蹈常識10%
單音聽記、旋律音程聽記、舞蹈音樂節(jié)奏聽辨(辨析給定音樂的節(jié)拍及小節(jié)數(shù))、舞蹈音樂風格聽辨(寫出給定舞蹈伴奏音樂的風格)、節(jié)奏聽記(寫出包括單純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時值為16分音符的各種節(jié)奏組合。五線譜,簡譜記譜均可)。
注:舞蹈伴奏音樂考生自備,采用音頻或MP3格式,考試時用U盤提供給考務組。
說明:
1、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可相互兼報;以上各專業(yè)技能項及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的“理論筆試”分別考試,單獨積分;基本樂科(樂理、聽音、視唱)實行統(tǒng)考,成績互認。
2、考試時,評委有權指定演唱(演奏)考試說明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3、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專業(yè)按文化課投檔,投檔后按專業(yè)成績錄取。
4、音樂表演(中美合作辦學)不單獨進行專業(yè)測試,認同音樂學專業(yè)鍵盤主項、聲樂主項考生,音樂表演專業(yè)鍵盤方向、聲樂方向考生合格證,取得專業(yè)合格證后可報考該專業(yè),按文化課分錄取。
5、本說明如與上級有關政策有沖突,以上級公布的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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