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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樂學考試大綱
(一)音樂學
1、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專業(yè)術科考試大綱,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基礎技能測試,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測試考生的音樂理論基礎,音樂聽覺能力,識譜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生理條件。選拔出具有音樂專業(yè)學習潛能、畢業(yè)后主要從事音樂教育工作的我校音樂類專業(yè)合格新生。
2、考試形式
①初試的考試形式僅為面試;
②復試的考試形式先筆試后面試。
3、考試成績
①成績比例:專業(yè)技能占80%,音樂基礎占20%(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10%)。
②評分標準: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附錄)
1.1音樂基礎
1.1.1視唱練耳
一、考試目的
視唱練耳是考生的必考項。通過對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力的測試,鑒定考生的音樂素質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聽覺條件。
二、考試內容與范圍
分為模唱與視唱兩個部分。
(一)模唱部分
1.單音。范圍在一個升降號調內的單個自然音高。
2.音組。和弦式、音列式、音階式四音組與五音組
3.和聲音程。范圍在一個升降號調內的和聲音程連接。
4.和弦。范圍在含一個升降號的原位與轉位的大、小三和弦;原位大小七和弦、小小七和弦。
5.節(jié)奏。范圍在二分、四分、八分、八分三連音、十六分音符及其組合,一拍內附點八分,一拍內小切分,一拍內八分三連音,兩拍內附點四分、兩拍內大切分的節(jié)奏組合。
6.曲調。范圍在含一個升降號的大、小調及五聲調式內,節(jié)拍為二拍子、三拍子的旋律短句。
(二)視唱部分
視唱。調號為一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大、小調式,和聲、旋律小調式及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含變化音;節(jié)拍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節(jié)奏型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點音符的各種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連音等,相當于四樂句的音樂段落。
三、考試形式
模唱
1.單音。用唱名模唱,模唱一次,每遍前給出標準音。
2.音組。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兩次,不給標準音。
3.和聲音程。用唱名模唱,不限定唱名法。最多模唱三次,每遍前給出標準音。
4.和弦。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三次,不給標準音。
5.節(jié)奏。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兩次,不給速度和預備拍。
6.曲調(樂句)。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兩次,不給標準音、速度和預備拍。
視唱
考生視唱試題一首,視譜即唱(無準備時間),不限定唱名法。
視唱題由考場給出,考生視唱五線譜試題。當主考老師在鋼琴上彈出視唱曲的第一個音后,考生必須馬上按照試題要求,輕聲地、唱名清晰地劃拍或擊拍視唱。
四、評分標準
視唱練耳考試滿分100分。其中模唱70分,視唱30分。
模唱部分
單音、和聲音程、和弦按個數計分,音組按組計分,在規(guī)定遍數內模唱正確的按實際分值計分。節(jié)奏、旋律按遞減方式計分,即第一遍完成模唱的為滿分,第二遍完成模唱的將被減去一定比值的分數。
視唱部分
視唱評分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音準、節(jié)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
具體評分標準
1、音準、節(jié)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yōu)良者按滿分的95%左右給分。
2、音準、節(jié)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85%左右給分。
3、音準、節(jié)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75%左右給分。
4、音準、節(jié)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65%左右給分。
5、音準、節(jié)奏不正確的,不能及格,根據實際情況按滿分的5%-59%給分。
6、不識譜、不能視唱的不給分。
參考試題題型:
1.1.2樂理
一、考試目的
樂理是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測試,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專業(yè)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二、考試內容
(一)音律與記譜法(約占30%)
1、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4、節(jié)奏節(jié)拍:各種節(jié)奏、節(jié)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5、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6、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二)音程與和弦(約占25%)
1、音程:原位及其轉位的單音程、復音程、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不協和音程、等音程。
2、和弦:原位及其轉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三)調式與調性(約占45%)
1、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教會(中古)調式。
2、調的關系:關系大小調、同宮系統(tǒng)各調、同主音調和等音調。
3、轉調:大、小調式的近關系轉調。
4、調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調式、和聲大、小調式。
5、調式變音與半音階:調式變音;調式半音階。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試卷滿分100分,其中選擇題約占10%,非選擇題約占90%??荚嚂r間90分鐘。
四、題型示例與評分標準:
(一)單項選擇題:
1.“accel.”指()A.漸強B.漸快C.如歌的
參考答案:B
評分標準:每小題1分。
(二)非選擇題:
1.根據拍號劃分小節(jié),并改正不正確的音值組合。(共7分)
參考答案:
評分標準:(1)小節(jié)劃分正確記2.5分;
(2)每半小節(jié)音值組合記0.5分;
(3)小節(jié)劃分錯誤扣2.5分,但音值組合正確每半小節(jié)記0.5分。
2.分析下列旋律,寫出調名。(共18分)
參考答案:D旋律大調
評分標準:每小題6分,其中調性、調式和調式特征各2分。
3.將下列簡譜譯成五線譜。(共6分)
1=bA3/4
參考答案:
評分標準:(1)每小節(jié)1分,每半小節(jié)0.5分;
(2)調號錯誤扣0.5分、拍號錯漏扣0.5分。
1.2術科
1.2.1聲樂、鋼琴和器樂
一、初試
初試內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二、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1、專業(yè)技能
(1)主考聲樂者
準備3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鋼琴者
準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首。練習曲必考,其余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樂者
①準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樂曲2首??荚嚞F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樂作為主考項的考生,須在指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24種,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揚琴、竹笛、笙、嗩吶、打擊樂。
③打擊樂考生必須選擇下列組合之一參加考試
A、小軍鼓與瑪琳巴
B、小軍鼓與爵士鼓
C、小軍鼓與排鼓
注:1、考生必須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考場提供鋼琴,其他樂器考生自備。
2、音樂基礎(參見1.1音樂基礎)
(1)樂理筆試
(2)視唱練耳面試
(二)音樂表演
1、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學專業(yè)術科考試大綱,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學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基礎技能測試,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測試考生的音樂理論基礎,音樂聽覺能力,識譜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生理條件。選拔出具有音樂專業(yè)學習潛能、畢業(yè)后主要從事音樂表演、社會音樂文化工作的我校音樂類專業(yè)合格新生。
2、考試形式
(1)初試的考試形式僅為面試;
(2)復試的考試形式先筆試后面試。
3、考試成績
(1)成績比例
①音樂表演類:專業(yè)技能占8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②理論作曲類:作曲占50%,和聲占20%,綜合面試占1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2)評分標準: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3)評分細則:(參見附錄)
2.1音樂基礎
2.1.1視唱練耳
(參見1.1.1視唱練耳)
2.1.2樂理
(參見1.1.2樂理)
2.2術科
2.2.1聲樂、鋼琴和器樂
一、初試
初試內容: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二、復試
復試內容:須考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一)專業(yè)技能
1、主考聲樂者
(1)民族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2)美聲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鋼琴者
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首。練習曲、復調作品必考,其余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樂者
①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2首、樂曲2首??荚嚞F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樂作為主考項的考生,須在指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24種,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揚琴、竹笛、笙、嗩吶、打擊樂。
③打擊樂考生必須選擇下列組合之一參加考試
A、小軍鼓與瑪琳巴
B、小軍鼓與爵士鼓
C、小軍鼓與排鼓
注:1、考生必須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考場提供鋼琴,其他樂器考生自備。
(二)音樂基礎(參見1.1音樂基礎)
1、樂理筆試
2、視唱練耳面試
2.2.2作曲
一、考試目的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是作曲專業(yè)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測試,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創(chuàng)作技能與創(chuàng)造性才華,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華南師范大學作曲專業(yè)學習所必備的技術與才賦基礎。
二、初試內容
提交三首作品(帶鋼琴伴奏譜的聲樂曲二首、鋼琴曲一首)。
考試成績只記“通過”或“不通過”,基本具備專業(yè)考試條件的考生為“通過”,否則為“不通過”。初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初試通過的考生進入復試考試。
三、復試內容
(一)音樂基礎(占15%)(參見1.1音樂基礎)
1、《視唱練耳》面試。
2、《樂理》筆試
(二)《和聲》筆試(占20%)(考試范圍:離調;近關系轉調)
1、四部和聲寫作:高音題;低音題。
2、和聲分析:鋼琴小品。
(三)《作曲》筆試(占50%)
1、歌曲寫作。
2、器樂曲寫作。
(四)《作曲》面試(占15%)
1、四部和聲聽覺測試。
2、器樂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
3、民歌或戲曲演唱。
4、即興作曲(考題抽簽后準備5分鐘,然后用鋼琴或自帶樂器即興創(chuàng)作)。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及面試形式。
2、筆試試卷滿分100分。
3、《和聲》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作曲》筆試考試時間150分鐘。
五、《作曲》題型示例與評分標準
(一)用指定的歌詞創(chuàng)作一首獨唱藝術歌曲。(共40分)
送友人
李白
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
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
要求:1、自選演唱聲部,如女高音、男高音或其他聲部。
2、要有相應的速度、表情、力度等術語記號(但不要寫作曲者姓名)。
3、不配鋼琴伴奏。
評分標準:(1)結構清晰記10分;
(2)旋律富于歌唱性和藝術性記20分;
(3)詞曲融合記10分。
(二)用指定的主題句創(chuàng)作一首獨奏器樂曲。(共60分)
要求:1、自選演奏樂器,如長笛、小提琴或其它樂器(鋼琴除外)。
2、要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但不要寫作曲者姓名)。
3、要配鋼琴伴奏,并有簡短的前奏、間奏和尾奏。
4、總長度(包括前奏、間奏和尾奏)不少于30小節(jié)。
評分標準:(1)結構清晰記10分;
(2)旋律富于器樂性和藝術性記25分;
(3)和聲與織體貼切記25分。
二、舞蹈學考試大綱
舞蹈學
1、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舞蹈學專業(yè)術科考試大綱,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舞蹈學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基礎技能測試,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測試考生的舞蹈理論基礎,基本功,舞蹈作品音樂的理解能力,舞蹈作品表演的能力,身體條件。選拔出具有舞蹈專業(yè)學習潛能、畢業(yè)后主要從事舞蹈教育工作及社會音樂文化工作的我校舞蹈類專業(yè)合格新生。
2、考試形式
(1)初試的考試形式僅為面試(采取單個面試、集體測試相結合);
(2)復試的考試形式為先筆試后面試(采取單個面試、集體測試相結合)。
3、考試成績
(1)成績比例:專業(yè)技能占90%;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識5%、樂理5%)
(2)評分標準:專業(yè)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均按百分制評分。
(3)評分細則:(參見附錄)
注: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修長,符合從事舞蹈教育學的身體條件。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1.1基礎知識
1.1.1樂理基本知識
(參考書:《基本樂理》李重光著)
1.1.2舞蹈基本常識
(參考書:《舞蹈藝術概論》隆蔭培、徐爾充著,上海音樂出版社;《考前舞蹈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
1.2術科
一、初試內容
(一)基本功測試(須穿練功衣、鞋):
1、前、旁、后腿的軟度
2、胯的開度
3、腰、肩的軟開度
4、彈跳能力
5、技巧展示
(二)自選舞蹈片段(不超過3分鐘,以下舞蹈任選一種即可,但不包括組合):
1、古典舞
2、民間舞
3、芭蕾舞
4、現代舞
5、當代舞
(三)節(jié)奏模仿
二、復試內容
(一)專業(yè)技能
1、基本功展示
2、即興舞蹈(提供音樂命題即興表演)
3、模仿
4、自選舞蹈片段(不得與初試內容重復,不得為同一作品的前段或后段,必須是兩個不同的舞蹈作品)
(二)筆試[參見1.1基礎知識]
1、樂理基本知識
2、舞蹈基本常識
附錄一:[聲樂、鋼琴、器樂及作曲復試評分細則]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術科考試
【聲樂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聲樂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95分,最低分不低于65分。
第二條:在95分~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85分~95分:作品完整,有一定難度,音準、節(jié)奏、歌詞準確,有較強的音樂表現力和把握作品風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臺歌唱氣質和形態(tài);
(二)75分~85分:作品完整,音準、節(jié)奏、歌詞正確,有較好的聲音條件和歌唱狀態(tài),有較好的音樂表現力和較好的歌唱氣質;
(三)65分~75分:作品較完整,音準、節(jié)奏、歌詞基本正確,有一定的聲音條件和歌唱狀態(tài)。
第三條:各試室組長有權指定考生演唱任意段落或中斷演唱。
【鋼琴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鋼琴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95分,最低分不低于65分。
第二條:在95分~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85分~95分:讀譜正確、演奏完整流暢,音樂表現生動,奏法自如,樂曲風格掌握較好。
(二)75分~85分:讀譜正確、演奏基本完整,奏法基本正確,音樂表現好。
(三)65分~75分:讀譜基本正確,演奏尚完整(有個別錯音或中斷),速度和節(jié)奏基本穩(wěn)定,演奏技術和音樂表現一般。
第三條:補充規(guī)定:
(一)考生如未按規(guī)定背演,每首扣5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評分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緊張而忘譜,主考教師可給予考生3次重復演奏的機會,超過3次,成績?yōu)椴缓细瘢?/P>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師要求的情況下,自行中斷演奏,視為放棄考試,成績?yōu)椴患案瘢?/P>
第四條:各試室組長有權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斷演奏。
【器樂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器樂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95分,最低分不低于65分。
第二條:在95分~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85分~95分:
1、具有正確演奏方法,演奏姿勢;
2、正確把握音準、節(jié)奏、力度;
3、演奏樂曲規(guī)范、完整和流暢,音樂表現生動,能較好體現樂曲的風格與內容。
(二)75分~85分:
1、具有正確演奏方法,演奏姿勢;
2、把握音準、節(jié)奏、力度基本正確;
3、演奏樂曲基本規(guī)范、完整,具有較強的樂感和藝術表現力。
(三)65分~75分:
1、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基本正確;
2、演奏樂曲尚未完整(有個別錯漏音符或中斷);
3、演奏技巧和音樂表現一般。
第三條:補充規(guī)定:
(一)考生如未按規(guī)定背奏,每首扣5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評分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怯場而忘譜,主考教師可給予考生3次重復演奏的機會,超過3次,成績?yōu)椴缓细瘢?/P>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師要求的情況下,自行中斷演奏,視為放棄考試,成績?yōu)椴患案瘢?/P>
第四條:各試室組長有權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斷演奏。
【作曲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作曲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95分,最低分不低于65分。
第二條:在95分~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85分~95分:
1、聲樂作品結構清晰,旋律富于歌唱性和藝術性,詞曲融合。有相應的速度、表情、力度等術語記號。
2、器樂作品結構清晰,旋律富于器樂性和藝術性,和聲與織體貼切。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配鋼琴伴奏,并有簡短的前奏、間奏和尾奏??傞L度(包括前奏、間奏和尾奏)不少于30小節(jié)。
(二)75分~85分:
1、聲樂作品結構清晰,旋律具有歌唱性和藝術性,詞曲融合。有相應的速度、表情、力度等術語記號。
2、器樂作品結構清晰,旋律具有器樂性和藝術性,和聲與織體貼切。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配鋼琴伴奏,并有簡短的前奏、間奏和尾奏。總長度(包括前奏、間奏和尾奏)不少于30小節(jié)。
(三)65分~75分:
1、聲樂作品結構清晰,旋律有一定的歌唱性和藝術性,詞曲融合。有一定的速度、表情、力度等術語記號。
2、器樂作品結構清晰,旋律有一定的器樂性和藝術性,和聲與織體較為貼切。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配鋼琴伴奏,并有簡短的前奏、間奏和尾奏??傞L度(包括前奏、間奏和尾奏)不少于30小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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