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15年1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違規(guī)公告
來源: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 閱讀:917 次 日期:2015-01-09 08: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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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現(xiàn)將省教育考試院對2015年1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中所認定的違規(guī)考生準考證號、違規(guī)行為以及相應的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guī)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內向本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本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聯(lián)系電話: 0571-88907593。

2015年1月8日

人員信息詳情請登錄:http://www.zjk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97445&categoryDomain.id=195

準考證號 課 程 違規(guī)行為 處理依據(jù) 擬處理意見
33011422115222 幼兒園 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本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33071422207980 小學英語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 本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33101422108681 幼兒園 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本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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